ผู้ใช้ไม่ระบุชื่อ
5 เมษายน 2024
有一説一,本來一切都挺好,環境位置不錯,樓下就是沙灘,服務也不錯,老闆娘和小姐姐服務態度很好,裝修也很新,也很乾凈,民宿的話算不錯。
以下是我住酒店以來第一次遇到,詫異得讓我無法接受。慣常酒店是12點退房,登記入住的時候也是12點退房,這個沒問題。但由於有事耽誤了,所以我在微信徵詢客服可否1點退房,客服説當天的客人到了,讓我儘快,我答應沒問題。我讓我先生大概在11點35分去房間收拾東西,後來我先生告知我,在他11點35分左右進房間時,發現已經被服務員用門卡打開房門在進行打掃衞生。天啊,我第一次遇到這這種事,租住酒店,客人是付款購買酒店房間的使用權,在使用權行使期間,未經使用人同意,任何人不得闖進租住的房間,這對住客的人身和財產遭受重大的威脅……那酒店在未經我同意的情況下,在未夠12點退房(即使夠12點)我未辦理退房的情況下,都不應該擅自打開房間門進入打掃衞生,要知道,我不是住幾天,每天都要打掃的那種,我就住一個晚上,我也理解酒店提早打掃為了迎接當天的客人,但是也絕對不是這次發生這種事情的抗辯理由,這種事件嚴重性很大,儘管我的行李不是什麼貴重東西,但是關於私隱,尊重這方面,我卻認為受到侵犯。我最後也是在12點10分的時候上去房間收拾我剩下的東西,並辦理退房卡手續,那時候,3名工作人員已經把房間收拾差不多,也印證我剛才説的11點35分,他們就進房間打掃這一事。我希望酒店就此事件反思,真的很惡虐。
แปล